文号 | 平政办〔2011〕20号 | 索引号 | 005452065/2011-00006 | 关键词 | |
主题分类 | 政府办文件 | 体裁分类 | 服务对象 |
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,有关单位:
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承担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,把贯彻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,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调研、起草、协调和上报工作。市政府法制办要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、开门立法,加强调查研究,不断改进工作方法,探索建立完善的意见收集、发布和反馈机制,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,坚决防止和克服强化部门利益的倾向;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、沟通,及时了解情况,适时通报督促,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按时完成。
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二○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: